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,寿光永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工业磺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。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年产2000吨工业磺胺项目
建设单位:寿光永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寿光永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东厂区内。
建设内容及规模:新建车间、区域配电室、车间配电室、机柜间、罐区各1座,新建硫酸铵合成装置1套,利旧车间1座,依托现有控制室、仓库、罐区(依托氯磺酸罐区、盐酸罐区、液氨罐区,在氯磺酸罐区新增液碱储罐)及公辅设施;新购置反应釜、板框压滤机、双效蒸发装置、干燥机等主要生产设备287台(套)及附属设备。项目建成后,可形成2000吨/年工业磺胺、副产8100吨/年硫酸铵、5700吨/年盐酸(31%)、900吨/年对氨基苯磺酸钠的生产能力。
建设性质:新建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寿光永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:孙经理 电话:0536-5399123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: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
四、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下面的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,也可前往寿光永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。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nAYHDt1oI9NW4bvvUXJ7dA 提取码: ykaa
五、公众意见表: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nAYHDt1oI9NW4bvvUXJ7dA 提取码: ykaa
六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,即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,边长5公里矩形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我公司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关注本项目进展,对项目建设提出不同意见。
七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: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或者本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本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除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征求公众意见期限: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寿光永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
2026年0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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